第一位殉国的川军名将,遗体运回老家时,全城百姓沿街祭拜

大家都知道,川军在抗战中表现得非常悲壮,三百万出川将士,最终回到故乡的不到五分之一,抗战中共有九位国军上将殉国,仅川军就有三位。

这三位殉国的川军上将中,王铭章和李家钰历史客栈都介绍过了,今天再来看看最后一位——饶国华。

第一位殉国的川军名将,遗体运回老家时,全城百姓沿街祭拜

饶国华,1894年出生于四川资阳县,祖上世代农耕,都是朴实的农民。16岁时,饶国华去成都当了学徒工,同年,四川爆发“保路风潮”,饶国华深深地被这场爱国运动感染,于是参加了辛亥革命,投奔了新军。

饶国华在川军中摸爬滚打二十多年,从伙夫干起,一直做到了中将师长,颇受刘湘看重,成为川军名将。

在当时的川军众多将领中,饶国华可谓一股清流。那个时候,外界对川军的评价很差,川军将领抽大烟、娶小老婆的现象非常普遍,像川军20军军长杨森,姨太太竟有20多个。而饶国华将军,却坚持不纳妾,生活也十分简朴,自己的薪饷也都捐给了慈善机构。

但四川自民国以来,连年混战,二十年间共爆发大大小小的战斗400多次,作为一个爱国将领,饶国华将军痛心疾首,却有无可奈何。

1933年,饶国华被派去跟红军交战,而这一年,日军相继占领热河、山海关,窥伺华北,饶国华空有一腔报国热血,却只能窝在四川打内 战,他悲愤地说:“国难如此,实不愿再见自相残杀的内 战,损失国力,利与敌人!”

第一位殉国的川军名将,遗体运回老家时,全城百姓沿街祭拜

饶国华多次立誓:“只要开始抗战,我就要立在战争的最前线!”终于,七七事变爆发后,饶国华率领第21军145师作为第一批出川的部队,昂首开往前线。

临行前,饶国华对自己的恩师伍钧先生说:“此行,为国抗战,不成功即成仁。学生如幸得马革裹尸还,学生之家属,尚望恩师照拂也。”由此可见,饶国华将军自出川时,就已抱定必死成仁之决心。

饶国华率领145师从四川万县出发,步行一个多月才到达淞沪前线。当时,上海、苏州、常州都已经沦陷了,日寇又沿太湖以东推进,企图合围南京,形势已危同累卵,沿途到处都是溃兵,而饶国华率领的部队如同逆行的孤军,让人肃然起敬。

饶国华的部队身着单衣,脚蹬草鞋,补给也严重缺乏,但他克服重重困难,于11月24日按照规定抵达安徽重镇广德。到了当地,条件更为艰苦,村庄里的百姓为了躲避战乱都逃走了,部队根本筹不到粮食,但饶国华毫不气馁,下令从自己做起,所有人每天只吃一顿饭。

在与日寇优势兵力激战几天后,饶国华的部队伤亡惨重,援军却迟迟不到。不过,饶国华丝毫不惧,他对官兵们说:“国家养兵是为了保国卫民,人谁不死,死有重于泰山,轻如鸿毛。今天是我报国之时,阵地在我在,阵地亡我亡。望我官兵不惜一切努力报国,恪尽职守!

第一位殉国的川军名将,遗体运回老家时,全城百姓沿街祭拜

但让人悲愤的是,危急时刻,饶国华部下一个叫刘汝斋的团长,由于连日恶战,已被日军吓破了胆,率部临阵脱逃,擅自放弃了阵地,结果导致全军溃败。饶国华虽然率部英勇作战,杀伤大量敌军,终因寡不敌众,被日军包围。

此时的饶国华,身边只剩下一个营,部队也已弹尽粮绝,突围无望,他默默写下遗书,然后来到广德城东门,面对日寇的方向大声高呼:“小日本,当年威廉二世强盛一时,不免败亡,今日你虽猖獗,终有破灭的一天!

说完,饶国华将军拔出手枪,自杀成仁,壮烈殉国,年仅43岁,成为第一位殉国的川军名将。而此时,距离饶国华率部到达前线,才刚刚过去了6天的时间。

饶国华殉国后,国民政府追赠他为陆军二级上将。

饶国华的遗体送回四川资阳老家时,县长亲自带领数千人沿路祭拜,全城百姓都在路边摆上香案,哭声震天。

据说,在今天的安徽广德县,仍然有一条路叫国华路,就是纪念饶国华将军的。

男子运送遗体索要1.68万!“挟尸要价”有何猫腻?

湖南新宁县的一辆小车在广西全州县发生车祸,全州县交警处理了这起事故,接下来却发生了一件让死者家属寒心又愤怒的事:死者家属来到相距不到100公里的全州县,想要运回遗体,没想竟被索要1.5万元,次日更涨到1.68万元,不给钱不给遗体,而且收钱还不开任何票据。(湖南广播电视台6月21日)

叶落归根,人死归乡。死者家属若是从新宁县联系车辆到全州县接运两具遗体,所费才3000元。事件曝光后,经初步核算,运送遗体费用两具只要4000元;而蒋姓男子收取的1.68万元,已是收费标准4倍还多;目前已通过交警联系到蒋姓男子,“经过初步协商……退还给死者伍女士家属4000元。”但此事的处置,绝不能点到即止,以退还死者家属小部分费用结束。

在此事件中,居然出现了离奇一幕:全州县殡仪馆表示:“挟尸要价”的蒋姓男子不是殡仪馆工作人员,车子也不是殡仪馆的;交警方面也称:该男子和交警大队无关,他们是把遗体交给了殡仪馆。双方都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男子运送遗体索要1.68万!“挟尸要价”有何猫腻?

若果真如此,该蒋姓男子扣住遗体,就无关职务行为,不是什么“乱收费”,而纯粹是敲诈勒索,涉嫌犯罪。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应认定为“数额较大”。1.68万元早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当地公安机关理应及时介入侦查。交警方面只联系该蒋姓男子,退还死者伍女士家属4000元,又是何道理?

男子运送遗体索要1.68万!“挟尸要价”有何猫腻?

更令人疑窦丛生的是:该蒋姓男子究竟是如何得到公安局法医解剖室钥匙,进而控制遗体“挟尸要价”的?据全州县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公安局法医解剖室是全州县公安局、交警用于遗体解剖尸检的,当地交警并未直接与殡仪馆联系处理遗体相关事宜。”该室钥匙的管理,究竟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怎么就能落到“两不相干”的人手上,并任他出入该室?此中是否涉及相关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权力寻租——与该蒋姓男子“合作”,从该不法所得中分肥?“挟尸要价”毕竟是公然发生在全州县殡仪馆内,殡仪馆工作人员是否“参与”其中?当地纪检监察机构及对职务犯罪案件负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也有必要闻风而动,履职介入,彻查个水落石出。

男子运送遗体索要1.68万!“挟尸要价”有何猫腻?

既然相关收费标准早已清清楚楚公示在全州县殡仪馆的白墙上,那么实际收费情况就不能与之“里外两张皮”——对客死异乡者家属不能有任何欺生的例外;更不能容忍出现相关公职人员与社会人员里应外合、损公肥私的情况。

北京市民政局:禁止社会车辆接运遗体

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出通告,明令禁止社会车辆接运遗体。同时规定,外地来京人员在北京市死亡后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经遗体所在区民政部门批准,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通告提出,火葬地区遗体的运送业务必须由殡仪馆承办。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经营遗体运送业务。对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和为此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从严查处。

北京市民政局:禁止社会车辆接运遗体

对于外地来京人员在北京市死亡的,如果要将遗体运回原籍,按照有关规定,要提交死亡者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必须持有死亡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将遗体运回的证明信。遗体要在户口所在地殡仪馆火化,将火化单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

通告中说,北京市建立遗体接运车辆信息公开机制,对殡仪馆所属的车辆品牌和号牌向社会进行公示,并进行动态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北京市民政局同时发布了全市开展遗体接运的殡仪服务机构业务联系电话、殡仪服务机构遗体接运车辆信息,以及殡仪馆遗体接运车辆标识效果图。

北京市民政局举报电话:

84038110

北京市开展遗体接运的殡仪服务机构业务联系电话:

八宝山殡仪馆88259666; 东郊殡仪馆65422869;

门头沟殡仪馆69842920; 大兴殡仪馆60276008;

顺义殡仪馆 89470624; 昌平殡仪馆89745596;

通州殡仪馆 69542145; 房山殡仪馆89345039;

平谷殡仪馆 61971869; 怀柔殡仪馆61642107;

密云殡仪馆 69041515; 延庆殡仪馆81195325;

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 83871006

新京报记者 吴为 见习编辑 于音 校对 郭利琴

如何为异地死亡者申请遗体运输

还记得很早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一个人在外地死亡,他的朋友为了满足家人落叶归根的想法,一路坐客车将其尸体运回老家,中间经历了很多让人苦笑不得的事情。而现实生活中怎么为异地死亡者申请遗体运输呢?

李某与宋某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两人于2008年一起到深圳打工养家糊口,来到深圳后,两人在一家建筑公司找到了工作,然而在2013年11月宋某在施工现场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宋某的家人得知消息后请求李某将宋某的遗体运回家乡落叶归根,但是李某向医院提出要求运走宋某尸体时却遭到了医院的拒绝,这是为什么呢?

如何为异地死亡者申请遗体运输

现实生活中客死他乡的事情,可以说是常常有之。死者的亲属都希望死者能够落叶归根,在自己的家乡安葬,让死者能够得到慰藉,但是我国政府处于对公共卫生安全的考虑,对于遗体的运输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

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生异地死亡的情形,其遗体原则上应当就就近及时处理,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的家属要向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如果经过当地殡仪馆里机构批准,也可以使用其他车辆来运送,但是要注意一点,运输遗体时必须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严禁私自运输尸体。所以本案中李某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让宋某的家属出具申请书并邮寄过来,然后李某可以带着申请书向深圳殡葬管理部门申请,经过批准后才能够将宋某的尸体运回家乡。

如何为异地死亡者申请遗体运输

这就是尸体的运输流程,这个专由殡仪部门负责,不是谁想运输就能运输的。这个更多出于是对公共卫生的考虑,可能有些家属心理会有些不理解,毕竟是自己的亲人运回家,落叶归根怎么就这么难。家属的心情和我们习俗其实都可以理解,只要我们明白尸体运输的流程,办理好相关手续,一切就迎刃而解。

非法运送遗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刚刚,市民政局在昌平区召开全市殡葬执法工作现场会,发布2019年全市殡葬执法工作方案。今年,本市将严查“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未经许可开展殡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超面积墓”“非法公墓”“散葬坟墓”等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规范殡葬行业秩序。

五大殡葬执法检查即日启动:非法运送遗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模拟执法

去年查处殡葬类案件255件

据介绍,去年全市共开展行政检查1500余次,对全市的医院太平间、殡仪馆和公墓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查处殡葬类案件255件,同比增长81%,触发处罚职权同比增长50%。

在殡仪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实施殡仪车统一外观标识,动态公示合法殡仪车187辆,研究建立了殡仪馆常态登记报送、执法部门定期汇总查处的执法新模式。全年查处非法殡仪车13辆。昌平、房山等区全面禁止非法殡仪车进入殡仪馆。大兴区出台免费运送遗体的惠民政策,挤压非法殡仪车的运营空间。多个区清理挂靠车辆。

这些问题仍然存在

相关部门表示,目前殡葬领域仍有一些突出问题亟需解决。比如:

基层殡葬执法能力不足。绝大多数区没有专门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执法经验不足,缺少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执法设施等保障。

联动惩戒机制不完善。殡葬执法涉及公安、交通、城管、规自委、卫健委、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除清明节期间外尚没有形成常态、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没有形成执法合力,联合惩戒未能有效开展。

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未经许可开展殡仪服务,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超面积建墓、非法公墓等违法行为依然易发高发,殡葬突出乱象未能从源头上、根本上整治。

五大殡葬执法检查即日启动:非法运送遗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模拟执法

今年重点打击任务

对全市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丧葬用品网点、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设有太平间的医疗机构、经营范围涵盖殡仪(殡葬)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实现全覆盖,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全面立案调查,依法及时处罚。目前,各专项执法行动已陆续启动,包括:

1、清明执法专项行动(3月16日至4月7日)

重点整治市辖区内封建迷信殡葬用品销售批发市场(集散地),对辖区内殡仪场所、丧葬用品网点、墓地等机构场所,全面开展执法巡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2、医疗机构太平间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3月16日-4月30日)

对全市医疗机构太平间包括急救中心、尸检中心等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严格查处,全面规范太平间管理。

期间,重点对城六区医疗机构太平间进行抽查检查。对医疗机构太平间“未经民政部门批准开展殡仪服务”“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擅自放行未获外运批准的遗体存放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及相关部门职权的,依法移送。

3、查处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专项行动(3月16日-10月31日)

在殡仪馆、太平间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执法,坚决遏制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乱象。

市民政局执法大队将建立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车辆的车牌“黑名单”。与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对“黑名单”机动车车主约谈警示。

同时,联合卫健委向全市医疗机构发布“黑名单”,加强医疗机构车辆出入管理,防范相关车辆在医疗机构从事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违法行为。

对非法运送遗体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允许有漏网之鱼。

4、散葬坟墓专项治理(3月-8月)

按照本市散葬坟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做到“旧坟不露、新坟不增”。全面治理违规建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散葬坟墓。

全面治理违规建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林地、城市公园、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水源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保护范围内以及城市规划的特殊地区内的坟墓(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除外)。

针对散葬坟墓治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各区民政局要依法查处,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依法及时移送。

5、查处“超面积墓”“非法公墓”(全年)

市民政局执法大队将对经营性公墓2018年自查情况进行拉网式执法核查,对漏报瞒报和新增超面积墓进行立案调查。

持续开展“超面积墓”“非法公墓”查处工作,严厉查处在专项整治行动后公墓新建、新售超面积墓穴和非法建墓的行为。

着重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公墓应改未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行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不增量、减存量”,按计划清理“超面积墓”、“非法公墓”。

依法查处经营性公墓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的违法行为。指导区县规范取缔非法公墓,并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